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社論-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談健保制度議題)

社論-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2010-03-15 工商時報 【本報訊】

論語精選集。圖/取自網路。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這句話出自「論語,學而篇」:「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原本強調為人要在孝弟方面從根本做起。不過長久以來被廣泛解釋為任何事情必須究查其根本,在根本方面對了,整個事情才能做得好。事實上,任何事情若不釐清根源,所做出來的設計、規範與執行,都可能事倍功半,甚至困難叢生。全民健保目前面臨的情況,更令人覺得必須「君子務本」,才能「本立而道生」。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1-1條:「符合第10條規定之保險對象,除第11條所定情形外,應一律參加本保險。」可以看出全民健康保險是屬於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然而,目前社會擾擾攘攘的爭議之一,就是把「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混為一談。社會保險在本質上仍是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之處,在於社會保險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以達成其政策目標為宗旨。全民健保的政策目標明白揭示於「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辦理全民健康保險 ,以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特制定本法。」換言之,其政策目標在於「增進全體國民健康」,而增進全體國民健康的方法不只一種,保險只是其中之一。

 全民健保既然是「保險」而非「福利」,就應該回到保險的本質。保險是集眾人力量,在平時由全體參與者繳付少量資金,匯集在一起,藉以彌補部分參與者因偶發重大災難之損害。前述保險本質中,在損害填補上有兩個重點:必須是「偶發」事件,或是「重大」事件。偶發事件是一般狀況下無法事先預料或事先防範的情況;重大事件是遭受損害者無法獨力負擔的鉅額或長期負擔,因此需藉助於眾人之力量。因此對於經常可能發生的損害,或者微小的損害,應由保險參與者(投保人)自行負擔,而不應受到理賠。

 法令已經明訂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就應該堅守其為保險之本質,而不宜與社會福利混淆不清。目前全民健保所保障的範圍,從經常發生的小感冒,到聞所未聞的罕見疾病;從一般民眾可以負擔得起的小費用,到傾家蕩產的癌症或長期慢性病的龐大治療費用,無所不包。這樣的保障範圍,相對於我們目前所負擔的保費,不必精算,單憑直覺也能知道,絕對無法支應全民健保的龐大費用。全民健保發生嚴重虧損,可以說是必然的結果。

 因此,全民健保若不回歸至其保險本質,只保障「偶發」及「重大」疾病,而想要健保保費不調漲,實在是緣木求魚。與其爭論如何調漲,以致發生影響衛生署長去留的政治議題,不如向民眾「說清楚、講明白」,讓全民健保回歸到「只保偶發疾病不保經常疾病」、「只保重大疾病不保輕微疾病」的保險本質,亦即以「節流」來取代(或減少)「開源」。相信擅長於溝通的吳內閣,必然有能力讓全民瞭解「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是不可能的,既然「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大家就別吃滿漢全席的豪華大餐,改吃精簡健康的營養午餐。

 我們也知道這樣「務本」的做法,極可能帶來更大的政治爭論。然而,如此所導致的政治爭論,其本質是個政策辯論,是關乎全民健保能否長治久安的政策議題。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黨都不應該迴避,而應在全民健康保險的本質上選擇其立場,以向全民負責、以對歷史交代。我們希望行政、立法兩院袞袞諸公「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在全民健保回到保險本質的同時,現有屬於社會福利的部分,則宜由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接手補貼,使受到衝擊的民眾人數達到最少,並使所受的影響達到最小,以維持社會安定。或許有人會質疑,從政府財政「大水庫」的觀點來看,如此做法並沒有使政府財政因全民健保回到保險本質而有所改善,只是將現有健保虧損轉由其他部會分擔而已。然而,這也是我們呼籲全民健保回到保險本質的另一個重要目的,為的是讓健保所隱藏的社會福利回歸到其所應該歸屬的部會,讓行政、立法部門得以將社會福利的數字更加真切地反映出來,攤在陽光之下,讓全體民眾得以檢視現有社會福利的資源分配是否妥適,以作為未來增減調整的依據。唯有如此,才是永續推動社會福利的「君子務本」之道。

 簡言之,「橋歸橋,路歸路」,全民健保既然是保險,就應該回歸保險的本質。我們並不反對社會福利,但不希望全民健保將社會福利隱藏在社會保險之中,含糊籠統地將大小症狀都納入保障。讓全民健保只針對「偶發」、「重大」醫療事件提供保障,才是符合「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的做法。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