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找人頭「裝憂鬱」 唬精神醫師詐理賠

找人頭「裝憂鬱」 唬精神醫師詐理賠
【聯合報╱記者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2.02.22 03:08 am
詐領醫療保險集團主嫌許桂子涉嫌招攬人頭假冒精神科病人,初步清查已得手一百多萬元。
記者李奕昕/攝影

檢警昨天查獲「假生病」詐領醫療保險集團,主嫌許桂子涉嫌招攬人頭,喬裝憂鬱症住院賺錢;警方逮捕許嫌及兩名人頭,初步清查得手一百多萬元,不排除有醫師勾結圖利。

刑事局偵六隊調查,曾參與保險互助會女子許桂子(四十六歲),二○○九年起涉嫌「轉戰」詐領醫療險,她成立「貴芝」集團,打出「保障還本」名號招募人頭,向人頭索取十二萬八千元會費,代為投保住院理賠,傳授裝病住院招術,欺瞞台中市各大、中型醫院,詐領所得多對半拆帳。

監控顯示,人頭女子丁之祺(四十五歲)去年三月在中市某醫學中心,假冒憂鬱症住院五十九天,期間每天向四間保險公司各申請約六千元,並日繳集團一千元,共得手一百一十六萬元。

警方發現丁婦根本沒病,住院時打電話給友人談笑風生,宣稱要買股票、簽注六合彩,還跟男友「套招」,向醫師透露自己在家情緒不穩定,甚至有攻擊傾向,對外傭拳打腳踢。

警方指出,精神疾病較不異被察覺,不過人頭以反覆看診模式,長期掛號,連專業醫師都上當,實在匪夷所思,不排除有醫師勾結圖利,也要追查有無保險員涉案。

詐領集團會員廿餘人,警方研判詐領上千萬元,去年底有人向檢警檢舉案情曝光。警方昨逮捕主嫌許桂子及人頭丁之祺、林麗梅(五十歲),上午林嫌在病房住院被拘提到案,兩名人頭均無身心障礙手冊,全案依詐欺罪嫌擴大偵辦。

台中精神科醫師游文治說,精神疾病仰賴病人主訴,但憂鬱症仍有診斷準則,包括情緒低落、思考遲緩、缺少活力、體重增加或減輕、睡眠太多或太少、對日常生活失去興趣、自覺沒有價值感等症狀,以上須符合至少五項,並持續兩周。

他說,古今中外都發生過精神科病人「詐病」,醫師要提高警覺,從對談找出蛛絲馬跡,若無相關病史,病人首次看診就吵著住院,當然很可疑。

【2012/02/22 聯合報】@ http://udn.com/

2012年2月10日 星期五

貪保險金溺死妻 判無期刑

貪保險金溺死妻 判無期刑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胡蓬生、祁容玉、徐養齡/連線報導】

2012.02.11 02:49 am
男子余光富欠債,設局假溺水、真殺妻,詐領保險金。許殺妻後通過測謊,獲不起訴;妻子娘家聲請再議,檢察官林俊杰抽絲剝繭查出真相,終於讓余接受制裁,昨判決無期徒刑。

「家人多年的辛苦沒白費!」死者羅淑芬的姊姊羅淑君說,妹妹遇害後,家人發願要為妹妹伸冤,誓言「要等到看到結果的這一天!」余的手法太冷血、太凶殘,判無期「還是太輕了」。

余光富的弟弟受訪表示,未收到判決書,不了解判決;記者告知判無期時,弟弟表情鐵青。

四十七歲的余光富與妻子羅淑芬分居多年,余光富從事腳底按摩,經濟狀況不佳,背負了五百萬元債務,為解決財務,預謀殺妻。

二○○六年七、八月,余先後為妻子向四家保險公司投保六百萬,同年九月廿七日,余誘騙妻子回老家,隔天趁機將妻子推落池塘,再用力悶口鼻,順勢壓入水中,再製造自己曾奮力營救假象,抓著樹枝在水中呼救。

羅女家人認為死因可疑,要求檢方查明,但是,解剖無法確定羅遭人悶鼻致死,且余兩次通過測謊,獲不起訴,羅家不服聲請再議,案件移由檢察官林俊杰偵辦。

林俊杰數次到現場勘察,並利用充氣娃娃灌水到與羅同樣體重,當場做人體滾動測試,發現依現場環境,羅女不可能滑落距岸這麼遠。

法醫重新檢視解剖報告,發現羅有眼結膜出血況狀,且肺部僅吸入少量水,與自然溺水不一樣,檢察官將余依殺人罪起訴,苗栗地院昨宣判,法官認為余設局殺妻,手段殘酷,惡性重大。

【2012/02/11 聯合報】@ http://udn.com/

2012年2月7日 星期二

戒菸吧!


因吸菸導致肺癌死亡的年輕生命!國中開始吸煙,菸齡高達15年,
在三十而立的當年"壽終正寢",他是家中的獨子,
傷痛欲絕的父母把他捐贈給北大醫學部做為醫療實驗用大體,
經解剖之後~看到慘不忍睹的畫面;
讓愛他的親人;情緒再次崩潰!
失去孩子的父母及失去丈夫的妻子
及在妻子肚子中才八個月大;尚未見過父親的孩子!
這一家人的未來讓我擔憂更無法想像也不敢去想!
各位煙毒成癮的朋友,戒菸只是靠意志力就可以成功!
戒了它吧!您的人生將會更精采、完美!

Bruce Lin

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生育發生事故 最高可獲200萬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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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發生事故 最高可獲200萬救濟金
作者: 邱俐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日 下午1:52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衛生署宣布「生育事故救濟補償試辦計畫」2月1日上路,凡今年1月1日後不幸因生產死亡或重殘的產婦、新生兒,將給予最高200萬元救濟金,初期全國800家執行接生業務醫療院所都將納入,計畫將試辦3年,在事故發生2年內皆可受理,讓受害者能盡速獲得補償。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2月1日衛生署轄下的「生育事故救濟審議會」正式成立,試辦計畫待新任閣揆核定後開始審議、核發,經費由「醫療發展基金」支應,1年約支出2億元,對在生產過程中,因未能預期情況下,不幸死亡的產婦,給予最高200萬救濟金、重殘者則最高可獲得150萬、胎兒死亡最高30萬的補償。

石崇良說,國內常見的生產過程醫療事故,包含羊水栓塞、產後大失血或胎兒臂神經叢壓迫等,過去遇到醫療疏失,有8成會提起刑事訴訟,企圖「以刑逼民」,以提起刑事訴訟來做為民事賠償的籌碼,但訴訟曠日廢時,民眾最後也不見得能得到滿意的賠償。

石崇良指出,未來生育事故救濟補償,在排除先天異常、醫療過程明顯重大過失、未遵從醫囑、不合法墮胎等情況下,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醫療傷害,只要是在加入試辦計畫醫療院所內生產的產婦、胎兒都可望獲得補償。

此外,石崇良表示,衛生署目前正草擬《醫療事故補償法》(名稱暫訂)草案,預計新會期送進立法院,待生育事故救濟補償累積足夠經驗後,未來可望將麻醉手術、侵入性檢查等醫療事故逐步納入醫療事故補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