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打破商業保險自殺不給付的規定

工作壓力大輕生 首例職災給付

 
國內出現首樁自殺職災案例,台塑六輕廠監工張倍逢,去年10月,因為工安事故不斷,最後不堪壓力,在婚前一周「以死明志」,勞委會認為,雇主要負全責,家屬可多領10個月投保薪資,約40萬元的職災死亡給付。
 
台塑員工張倍逢,原本去年10月要結婚,為了改善工安,要求完美,每天鬱鬱寡歡,最後不堪工作壓力,從廠區25公尺高的平台上,縱身一跳,發生不幸。

事發當天,再過一星期,就要結婚,連喜帖都印好了,突然輕生,家人和未婚妻都悲痛萬分,台塑麥寮六輕,去年發生多起火災等工安意外,擔任監工的張倍逢,配合公司改善,疑似自責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傳簡訊留下「希望公司對工安要求不能寬鬆」的死諫。

勞委會認定,是執行職務導精神疾病,屬於「職業災害」,雇主依法要付全責,工作壓力太大,尋短列入職業病給付,家屬可多領10個月投保薪資。

首樁案例,雖然可讓雇主更重視勞工權益,但外界也憂心會變相鼓勵做出糊塗事,如何妥善解決,勞、資和政府三方,都要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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