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黃文玲並提出案例說明,新北市有位王小姐於2011年6月罹患子宮肌瘤,在得知郵政壽險免體檢訊息後投保,但隔年因子宮出血開刀,提出申請理賠給付,郵政壽險卻以「沒有告知健康狀況」而拒絕理賠,並以違反保險法而取消保單,最後王小姐遭解約,共繳納約25萬元保費,僅獲得7000元。
黃文玲表示,老年人常常因需要負擔醫療費用而找保險公司,也有很多人壽公司打著銀髮族的保險廣告做宣傳,甚至廣告業務員及招攬員都很清楚,保險是必須要體檢且必須詢問健康狀況才可以來做承保的動作,但為了提高業績,卻昧著良心誤導民眾,民眾承保後申請理賠時,卻又以「沒有事先告知身體狀況」而不予理賠。
台聯立院黨團並舉出市面上許多保險公司,如友邦人壽、郵政壽險、康健人壽、中國信託人壽、保德信人壽、遠雄人壽等,都在廣告上強調「免體檢」或是「不問健康狀況」,經常誤導民眾投保。黃文玲也質疑,民眾如不了解規定而未主動告知健康狀況,保險公司卻能主張無效而不理賠,是否涉及廣告不實。
保險局壽險監理組長施瓊華則表示,保險公司如果採取免體檢方式,通常會以書面要求客戶確實填寫身體狀況,經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便不得片面解約。但如果保險公司表明不問健康狀況,也不可主張解約,但必須說明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如人壽、醫療、意外險等。
許忠信也說,去年就有99件案例,民眾因沒有事先告知病史,而遭保險公司解約引起糾紛。如此看似合法,卻變成不實廣告,也造成民眾投保後的理賠率非常低,保險公司也不應以這種競爭方式及模稜兩可的語言來誤導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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