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柔縉:從百年前的保險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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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情人節應景,中國幾家公司推出了「愛情保險」。一百年前,美國也有「離婚保險」,兩周繳個兩分錢,離異分飛時,就有保障,不用為錢傷透腦筋。 保險是社會的鏡子,反映世態人情;世界既是大千,保險也就無奇不有。同樣是一百年前,倫敦就有新聞說,貴婦人出門,頭頂絢麗的帽子,身穿巨金裁縫的華服,恐怕下雨汙損,衣服弄髒可理賠的保險因應而生。
台灣從十九世紀末進入日本時代後,最早的保險從「海上」來,也跟社會環境有關。一八九六年,大稻埕就有一家日本人的「石田商會」代理東京帝國海上保險株式會社,開始承作海上保險。大稻埕滿是茶商,茶葉靠船出洋外銷,浪濤無情,保了海上險,可以避免船沉貨損。 隔沒幾年,果然就發生有保有保庇的事。大茶商郭春秧和一群包種茶商在鬧商標糾紛,後者的包種茶要運往廈門,郭春秧揚言阻止出貨,包種茶商有了危機意識,本來沒保的茶商,全加保了。一艘叫淡水丸的船,順利載著兩邊人的茶出港,不幸沉沒。這下,包種茶商拜郭春秧敵對之賜,有保險理賠,毫髮無傷。反倒郭春秧自己沒有投保,損失五千多圓。同一年的採茶女工,一個月大約賺六十到九十圓之間,五千多圓約同於現在的好幾百萬。茶商居社會的上流,都不見得瞭解保險的必要性,那果真是一個保險初來的年代。 一直到一九一○年代,報紙開始常見一種「保險金領收告白」的廣告。受益人具名登報,收了哪家保險公司多少錢,都講得很清楚,金額還刻意用放大的粗黑字體。遠在台中外埔那邊,就有一位李太太,因丈夫過世,在一九一三年領了人壽公司一千圓保險金而登報。 保險廣為周知後,一九一九年底,台灣南北各大豪商家族總動員,不願再讓巨額保險費流向日本保險公司的口袋,共同發起創辦「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緊接著二○和三○年代,各種拉保險的怪現狀就紛紛出籠了。 日本時代,稱保險員為「勸誘員」,多給人「甘言蜜語」的印象,是保險亂象的製造機。最單純的怪狀是保險員直接吞了保險費,複雜一點的,保險員會找久病的張三投保,然後叫健壯的李四當替身,通過醫生身體檢查這一關,瞞過保險公司接受保單,最後詐領保險金。 最驚世的保險詐術,是一群人合起來到處騙。一九三六年,屏東警察署大規模偵辦,把鄰近刑警都找去支援,地方上的保險員、醫生、保正(村長)、基層公務員一一被傳喚。原來這些人合資組成「行騙團」,在旗山、岡山和潮州各地,慫恿鄉間肺炎或肋膜炎的重症貧病患者加保,保險費先由這團繳付,待病人死亡,給家屬一點喪葬費,或者頂多給保險金的一成五,其餘則由行騙團瓜分。 保險的原理本是分散風險,沒想到利慾誘惑,反讓馬扁之徒集中靠攏。 (作者為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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