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2日 星期四

海外遇緊急事故 先通知保險公司

  • 海外遇緊急事故 先通知保險公司

  • 台灣好新聞-
iLife100/桃園報導

不管出國旅遊或遊學,最擔心碰上意外,大部分的民眾都會在出國前投保旅遊平安險,並搭配海外緊急援助服務,保險業者建議,民眾海外旅行時,最好在換匯時就一起投保。如果海外到急難事故,切記要先通知保險公司。

業者表示,民眾如遇到緊急狀況,要盡快與所投保公司的海外服務中心電話聯繫,告知中英文全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緊急事故地點,及可聯繫被保險人電話;若被保險人已經先行就醫,必須於3日內通知。

若被保險人在國外發生緊急事故卻未通知壽險公司或特約服務機構者,自行處理產生的費用,保險公司與特約服務機構事後不會提供補償;民眾於國外前往醫療機構就醫時,也必須是符合當地醫療法規設立的醫院診所。

業者說明,海外緊急援助服務方式,一般壽險公司都會提供此項服務,主要包括法律、旅遊、醫療三大領域,像是緊急醫療轉送、安排親屬前往旅遊地探視、緊急轉送回國、遺失護照協助辦理、安排律師等。

至於一般民眾最在意的緊急醫療服務,通常會由保險公司支付一部分費用額度,超出部分則由保戶自行負擔,以第一金人壽為例,緊急醫療服務的額度為每次事件各項服務合計2萬美元以內,不分險種及繳費門檻,超出則由保戶負擔。一般來說,各保險公司訂定的額度不同,依險種或保費門檻,從5,000美元、1萬美元、2萬美元到5萬美元不等。

回國後,民眾可憑醫院診斷書或就醫證明,在6個月內向健保局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若有差額,會由健保局開立差額證明,再憑此證明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給付。若民眾非以健保身分就醫者,也可以診斷書或就醫證明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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