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猝死 壽險拗故意挑戰體能極限拒賠 法官判台壽須付千萬 民罵:拒賠太離譜
更新日期:2010/12/30 06:30 蘋果日報
【張欽、廖珮君╱台北報導】有二十年路跑經驗的銀行副理諶錫欽,去年四月參加馬拉松路跑猝死,台灣人壽竟以他故意挑戰體能極限非意外死亡為由,拒賠一千萬元團體意外保險,家屬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昨判台壽敗訴須全數理賠。熟悉《保險法》的律師郭盈蘭痛批:「保險公司拒賠,什麼理由都可提,訴訟解決不僅浪費司法資源,對受害人更是煎熬,很要不得。」
諶錫欽生前任職第一銀行西門分行副理,他妻子昨不在家,目前就讀輔大法律研究所的二女兒諶亦蕙昨表示:「感謝法院幫我們討回公道,我將來一定要考上司法官或律師,為受害者伸張正義。」但台壽策略長林欽淼堅持:「依宜蘭地方法院的驗屍證明,該保戶死因是心因性猝死,屬疾病死亡,非意外死亡,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是否上訴。」
五口靠長女撐家
去年四月十九日諶錫欽參加宜蘭縣政府舉辦的國道五號馬拉松路跑活動,與總統馬英九分在同一組,馬英九跑五公里,諶男花一個多小時跑完十公里,抵達終點時突然口吐白沫、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享年五十四歲,留下聽障無法工作的妻子及四名子女相依為命,且其中三名子女仍在學,全家只靠擔任基層公務員的長女諶亦聰獨撐經濟重擔。
意外發生後,諶錫欽家屬以一銀為員工投保一千萬元團體意外保險遺屬身分,向台壽申請理賠,不料台壽竟稱諶男故意挑戰體能極限,才引發心臟病導致心因性猝死,認為非意外死亡並拒絕理賠。
法官認定,諶男並無心臟病史,且若有心臟病應無法跑完全程,法醫鑑定報告也認定諶男參加劇烈運動,超乎體能極限的外來因素引發熱衰竭、熱崩潰死亡,確屬外來性、突發性的「意外死亡」,昨判台壽敗訴。
諶亦蕙說:「父親非常健康,沒任何病痛,他離開家人後全家陷入愁雲慘霧,母親幾乎每天以淚洗面。」
「怎知極限到哪」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抨擊:「諶錫欽沒心臟病史且有路跑習慣,怎知體能極限到哪?」靜宜大學學生呂青霞也痛罵:「太離譜,照保險公司理由,以後大家都不能參加路跑。」
保險公司拒賠敗訴案例
2010/01/08
台商林宏霖在中國贛州夜市吃烤羊肉串,遭碰撞致竹籤刺瞎左眼,保險公司指他投保多家旅遊平安險案情可疑拒賠,一審認定他有買保險習慣,判美商安達北美洲產物保險公司要賠2900萬元
2009/04/21
男子潘昶銘在住家抓小偷時被嚇死,國泰人壽以潘病死拒賠,高院認定潘並無心律不整舊疾,確實被嚇死,判國壽理賠100萬元
2006/04/12
楊瑞哲自樓梯摔倒撞頭死亡。友邦保險以死亡證明登載病死拒賠,二審發現楊實際死因為摔倒顱內出血,判須賠家屬300萬元
2006/03/20
男子朱原德酒醉趴地窒息死亡,新光人壽以朱是肝硬化病死拒賠,高院認定朱是口鼻阻塞窒息死亡,判須賠家屬70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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