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意外前投鉅保 瞎一眼判賠3190萬

意外前投鉅保 瞎一眼判賠3190萬
自由時報
:2010/01/09 04:11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再傳保險案「黃金眼」!

台商在中國 被竹籤離奇刺到

房屋被查封拍賣的台商林宏霖,赴中國前投保意外險一億元,不料在中國夜市吃燒烤羊肉串時,肉串竹籤離奇刺瞎他左眼,他回台後要求理賠,保險公司認為「不尋常」而拒賠,法院認為的確是意外,判他可獲3190萬元理賠金;保險公司已上訴。

林宏霖主張,96年12月24日,他赴中國工作及旅行,當天他在贛縣夜市買4串燒烤羊肉,因為油煙大噴到眼鏡,他左手持羊肉串,右手摘下眼鏡在衣上擦,這時,突有不明人士從後方撞他左手,竹籤就插進他左眼,他抽出竹籤後,眼液不斷流出,因眼傷過重,次日在中國摘除眼球。

在機場投保 友人稱是習慣

林某赴中國前,在機場分別向國泰人壽、新光人壽投保旅行平安險各2000萬,投保台灣人壽1000萬,過境香港時又投保蘇黎士2500萬,從中國上海飛贛縣時,因刷美國運通卡購機票,可享安達產險1500萬元旅平險,另台港航段他刷花旗大來卡購機票,又享富邦1000萬旅平險;若林某途中意外身故,共可獲死亡給付理賠一億元。

林宏霖回台後,要求保險公司付殘障理賠,安達等保險公司均認為全案疑點重重,公司赴案發處調查,並無攤販知悉曾發生刺眼意外,且林某有房屋被法院查封拍賣,質疑投保動機不單純。

保險公司認不單純 已上訴

安達等保險公司認為,林某原本即有糖尿病,摘眼球可能是因此而起,更何況林某在案發後,未做任何檢查,次日即摘眼,拒絕理賠。

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審理認為,依據案發時與林某同行的劉洪鵬證稱,當時的確是聽到林某「唉」一聲,還有看到撞林某的人逃跑,加上林某過去出國,從91年起即會投保旅平險1至2千萬,也曾多次在過境香港時買旅平險,且都不只投保一家。

法官認為,林某房屋遭查封,也難以證明林某有意詐領保險金,保險公司也無法證明林某「自傷」,台北地院判安達理賠500萬;士林地院判新光、國泰各賠800萬、台灣人壽及富邦各賠400萬,均從97年1月起,加計年息10%,林某共可獲賠約3190萬,蘇黎士屬境外投保,理賠狀況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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