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警官愛子撞殘單親母 判賠353萬

警官愛子撞殘單親母 判賠353萬
2010-05-04
中時電子報
針對吳姓警官開公務車返家,無駕照的兒子事後私自將車開走
,並把一名陳姓婦人撞成殘廢,板橋地方法院判決,警官、妻
子需負連帶責任,賠償陳婦353萬多元,對此陳婦受訪時僅低
調說「尊重法官判決,只希望事情趕快平息,不想再受到打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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