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台鐵月台間隙大 女跌傷獲賠61萬

台鐵月台間隙大 女跌傷獲賠61萬
自由news
〔記者劉志原、曾鴻儒/台北報導〕台電王姓女工程師去年六月搭台北往高雄復興號,因月台與火車的間隙達七、八公分而跌倒,造成粉碎性骨折,行動與工作表現都受影響,要求台鐵賠償三百零七萬元。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王女上車時,將行李抬在胸前,導致無法看到階梯,應自負五成過失責任,判台鐵賠六十一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鐵發言人張應輝表示,旅客只要在台鐵付費區內受到損傷,台鐵都會根據交通部規定的損害賠償辦法,給予賠償,王姓旅客去年受傷後,台鐵一開始就表明願意負擔醫療費用與慰助金,但王女所要求的賠償金額,超出台鐵所能負擔的額度,雙方才會走上訴訟。台鐵尊重判決,會按程序辦理賠償,暫時不考慮上訴。

台鐵表示,已逐年編預算改善月台環境,台鐵各車站與列車上都會加強廣播,提醒旅客注意列車與月台之間的間隙,但旅客如果因為未注意間隙受傷,台鐵不會推卸責任。

五十五歲的王女說,自己原本將升任課長,受傷後行動能力受損,無法正常行走,不能蹲,也下不了樓梯。且因請假過多,考績變乙等無法升遷,且影響日後退休金,所以提出三百零七萬的賠償要求。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王女日後還得開刀取出鋼釘,也會留疤,可請求金額為一百二十二萬餘元,不過台鐵每日乘客眾多,很少發生如同王女跌倒情況,王女因抬行李至胸前而影響視線,所以也要自負一半責任。

中國社會保險的漫長之路

中國社會保險的漫長之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24 10:29:41


  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德國《世界報》11月20日載文《中國社會保險的漫長之路》,摘要如下:

  經過30多年經濟改革後,中國現在把社會問題提到了政治和法律議事日程之上。

  全國人大常委會10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社會保險法。它構成了未來全國範圍內的基本保險體系的基礎。這個保險體系將覆蓋包括所有農民在內的全部13億中國人。該法將於明年7月1日生效。它有98項條款,其中第一條規定:全體公民有權“共享發展成果”,並通過此舉“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這部框架法律詳細規定了建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5種傳統的社會保險。此外還對管理和監督社保基金作了規定。

  隨著各種保險的建立,國家將面臨巨大的財政支出,企業和個人也要繳納相應的保費。胡曉義說,僅養老保險,中央財政每年就要投入1500億元資金。其中大部分流向了破產或轉型國有企業的退休人員。中國必須清償舊的計劃經濟遺留下的負擔。

  北京打算到2015年首先使養老保險覆蓋全國。共產黨把這作為新五年規劃的社會工作重點。

社會保險法為建立社會福利網絡發出了起跑信號。黨正在放棄“不惜一切代價保增長”的舊思想,册時為了加強它作為“人民幸福”促進者的合法性,已經把建立社會保險作為經濟轉型戰略的一部分提上了日程。

  歐洲和德國適合中國情況的相關規定可能對這部爭論了18年的社會保險法產生了影響,漢堡法律教授欣裡希•尤利烏斯對本報記者說。他曾在北京工作多年,領導德國技術合作公司的“德中法律合作”項目。

  這位專家說,北京的立法者現在達成一致意見,這是“積極且令人鼓舞的”。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壽險股權變更 金管會獲把關權

壽險股權變更 金管會獲把關權
2010-11-13 01:37 工商時報 記者魏喬怡、薛孟杰/台北報導
 壽險公司股權變動,未來金管會將有法源可審查!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比照銀行、金控規定,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股權超過5%時,必須申報,超過10%、25%、50%以上就必須取得金管會核准,金管會將取得把關權。

 金管會表示,此法需總統公告實施,最慢1個月內生效,金管會將公布相關子法,要求大股東財務、專業能力及長期經營計畫,目前看來,年底前即要再度出售的南山人壽,可能成為首家適用新法審查的壽險公司。

 現行保險法並無審查大股東的法源,因此在南山人壽、大都會人壽等股權出售案,是依經濟部及金控法相關法規來審理,先前幸福人壽、興農人壽、國寶人壽股權變更,則無法可把關。

台港豪門 只要孩子不要妻子

財訊 2010-11-11 第359期
台港豪門 只要孩子不要妻子
文 編輯部 文/林文義


台港富豪第二代公子間,似乎正流行未婚生子,包括《聯合報》系「小王子」王文杉
與未透露姓名女子已有小孩;香港「股神」李兆基的長子李家傑,找代理孕母生下三名男丁;李嘉誠次子李澤楷也與女星梁洛施未婚生子。這股豪門新風氣的背後,蘊含著財富玄機。

王文杉、李家傑、李檡楷這些台港富豪公子,傳出未婚生子時,整個家族對於後繼有人,都是歡天喜地,似乎只要子嗣不斷,有沒有結婚變成不是頂要緊的事。另一方面,不久前八卦雜誌則報導中信辜家長子辜仲諒與女祕書外遇,生下大家長辜濂松最想要的孫女,也被家族視為喜事一樁。

對於這種現象,律師業人士透露,女方替男方生孩子,若沒有結婚,則在法律上女方沒有任何保障;一旦雙方結婚,女方成為配偶,情況就會完全改觀了。

在華人圈中,中、港、台兩岸三地的法律對配偶保障程度都相當高,但現代社會變化快速,離婚率不斷上升,萬一未來出現離婚或繼承狀況,涉及財產分配時,豪門必須付出相當高的代價,形成愛情雖然無價,但婚姻代價卻太高的風險。這或許也是一些富豪家族可以容忍第二代子弟只要孩子不要婚姻的原因之一。

香港配偶 可優先分配土地實物
先就繼承的規定來看,中國和台灣對於夫妻若採類似共同財產制(中國稱夫妻共有財產、台灣為夫妻聯合財產),則在分配遺產時,妻子都有優先分一半的權利,而香港法律對於未立遺囑者的遺產分配,妻子有優先繼承全部土地財產的權利。這些配偶優先分配權,都使得妻子可分到最大份的遺產。

在台灣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台塑集團前董事長王永慶過世,申報的遺產約六百億元,王永慶的「大房」配偶郭月蘭依《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半數請求權,就先分掉一半遺產三百億元,而剩下的半數遺產,郭月蘭還可再與王永慶各房子女一起平分。

香港法律對配偶更優厚,資深律師業者指出,香港《遺囑條例》規定有立遺囑者按照遺囑進行遺產分配,但華人因為對死亡有很深的忌諱,真正在生前立遺囑的並不多見,若未立遺囑,則按照香港《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規定。

香港這個條例規定相當奇特,將妻、妾及後嗣(即子女)列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其中妾的定義是在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前與夫即有關係,且被妻及家人普遍承認者(七一年以後香港法律不再接納妾的地位),而法例中規定,配偶(及妾)在繼承有相當高的優先權。例如妾可先分到全部的土地遺產再加上五十萬港元,剩下的財產還可由妻先分五成,再剩下的五成遺產才由後嗣均分。

豪門巨室或名人另一個結婚的風險,就是離婚的代價太高,這不單只是在華人圈如此,歐美不少名人變窮,也是因為離婚付了大筆贍養費所致。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國高球名將老虎伍茲因外遇與老婆離婚,可能須付出高達七.五億美元創天價的分手費,而美國籃球名將喬丹在二○○七年離婚時,也付了一.五億美元的贍養費。

名人離婚代價高 台灣用分別財產制解套
香港離婚的代價不僅高且不確定,法院判決時會考慮男女雙方的賺錢能力、財產、各自經濟需要等因素,由於豪門財產多、經濟能力強,在離婚時,要支付的代價也相當高。

另外,國外為避免離婚支付高額贍養費,不少名人在婚前選擇與對方簽訂協議,約定未來離婚後,對方最多可分到多少財產。這種婚前協議在台灣行得通嗎?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梅君與紀天昌指出,這種婚前協議在美國除非顯失公平,否則法院通常會加以承認,但在台灣可就行不通了。因為台灣的《民法》對此類協議並未規範,而雙方本來就是想共同生活才會結婚,如果在婚前就以離婚為前提,簽訂財產分配協議,可能會被認為違反公序良俗而失去法律效力。

在台灣若為了避免離婚付出太高代價,通常是在結婚後,雙方先約定採夫妻分別財產制,各保有名下財產所有權,則離婚時,對方就不能要求行使剩餘財產半數請求權。例如郭台銘再婚後,就和年輕新妻曾馨瑩到法院辦理分別財產制登記。

從這些法律可以看出,雖然談戀愛只是兩個人的事,但一旦結婚而感情破裂,或發生繼承情況,涉及財產分配,就是整個家族的事了,而法律規定的離婚代價愈高,繼承時對配偶的保障愈多,豪門婚姻的「財產風險」也愈高,也無怪乎台、港間的富豪公子們,會出現只要小孩不要婚姻的現象了。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匯票遲了半年 遊學被迫半途而廢

匯票遲了半年 遊學被迫半途而廢
華視news
2010/11/10 14:27

怎麼會有銀行這麼離譜?台北一名在雜誌社工作的李姓女子,今年三月到法國普羅旺斯遊學,沒想到出國前她在台新銀行購買的匯票,過了半年遲遲無法兌領,後來因為旅費花光了,他提早結束遊學,回國後卻發現半年前匯款才剛被存入法國的郵局帳戶,台新銀行還建議她回法國領取,這種說法讓李姓女子直說太離譜。


在普羅旺斯的薰衣草園,李小姐笑得好燦爛,今年三月她把工作辭掉,計畫到法國普羅旺斯遊學,出國前她在台新銀行買了8千3百歐元的匯票、折合台幣35萬,但是到了當地郵局遲遲無法兌領台新匯票,打給台新銀行理由竟是沒收到法國郵局的請款通知,還推託她所在的地點太偏僻,匯票時間要久一點,但是一等就這樣等了半年,錢還是沒進來,李小姐的遊學計劃被迫中斷。


更扯的是,李小姐的帳戶在8月27號銷戶後,拿到這張銷戶證明,9月6號回台灣的台新銀行詢問,台新卻告訴她,匯票已經在9月1號存到她法國的帳戶,問題是明明就已經銷戶,錢到底匯到哪,而且出國前她也同時向兆豐銀行申請了5200歐元的匯票,到法國三天就領到,卻等不到台新的匯款,台新從頭到尾態度推托,事情曝光後台新不願接受採訪,但是李小姐到現在不只是遊學計劃中斷,35萬台幣也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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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債留子孫?咱每人背國債18.6萬

債留子孫?咱每人背國債18.6萬

2010/10/28 09:48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中央政府債務知多少?根據財政部最新的「政府償債計畫」,今年九月底止,債務餘額為四兆兩千九百十八億元;以兩千三百萬人計算,平均每人背負十八萬六千多元國債。


政府債務逐年攀升,各界普遍擔心「債留子孫」,財政部報告表示「債務之舉借,係籌措國家建設財源之重要工具,其用意在發展經濟並累積資產供子孫享用,達到造福子孫之目的」。


這番舉債「造福子孫」說法,引發立委大罵,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痛批,政府舉債要有抵銷債務、陸續還款的計畫,否則只知舉債,不知還款來源,又為討好選民拚命減稅,還敢說是「累積資產供子孫享用」?


尤其在明年度總預算案說明中,財政部還坦承近年減稅措施「恐將衝擊長期財源穩定」,前後說法自相矛盾,根本是「精神錯亂的政府」。


財政委員會去年曾決議要求財政部提出「政府償債計畫專案報告」,報告昨天出爐。


報告指出,我國納入債限管制債務,與國際比較,更為嚴謹,「政府財政相對穩健」。中央政府債務狀況,二○○二年到二○一○年,由於每年舉債均高於還本數,以致債務年年攀升;到今年九月底,債務餘額為四兆兩千九百十八億元,占前三年名目GNP比率為百分之卅二點八六。


報告還表示:「此項債務的累積,同時造就數十年來台灣建設的成果。」


外界關切的勞保、農保、軍公教保險等各類社會保險財務責任,報告表示,各主管機關就未來一定期間(如卅年)內推估而成,作為檢討、評估參考,非屬「立即支付之義務」,且各主管機關可透過費率調整、給付條件改變、經營績效呈現等,改善財務結構,「將來未必成為實質債務,不應與依法還本付息之實際債務混為一談。」